依据《宁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质量发展建设质量强县的实施意见》和《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远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23号)等有关规定,宁远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实施2022年度宁远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现将2022年度宁远县县长质量奖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和时间宁远县县长质量奖的评审范围是:依法在本县注册登记并经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从事生产、工程、服务、研究、设计、教育、医疗等各类组织),合法生产经营三年以上,二、申报条件(一)依法在本县注册登记并经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从事生产、工程、服务、研究、设计、教育、医疗等各类组织),合法生产经营三年以上,三、评审标准县长质量奖评审标准,1、申报:凡符合宁远县县长质量奖申报条件的单位,向宁远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2、受理:宁远县宁远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限内,办公室将受理或不受理结果反馈到申报单位,3、评审:宁远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宁远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等要求进行评审,2、《2022年宁远县县长质量奖申报书》在公示网站“宁远县政府网”以公告附件形式发布,3、联系方式:宁远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九疑中路28号,电话:0746-7235650附件:1、宁远县县长质量奖(组织)申报书2、宁远县县长质量奖(组织)自评材料3、宁远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