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农业农村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设施农业和畜牧养殖业恢复生产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沈农种发[2022]2号)和《沈阳市农业农村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设施农业和畜牧养殖业恢复生产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沈农种发[2022]56号)文件,经贴息对象申请、各乡、镇(街道)审核汇总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现将康平县设施农业和畜牧养殖业恢复生产贷款贴息工作审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联系电话87323922,附件: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