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发展生态农业产业的实施意见》(淳政发〔2020〕14号)、《淳安县促进高质量发展生态农业产业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淳财农〔2021〕229号)、《“千岛农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淳政办发〔2021〕2号)等文件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制定2022年农产品品牌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现向社会公示,附:2022年农产品品牌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淳安县农业农村局淳安县财政局2022年7月22日2022年农产品品牌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内容较多,详见附件2022年农产品品牌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