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高新区“科技专项贷”扶持措施(试行)》(汕高委﹝2021﹞17号)要求,我委成立汕头高新区“科技专项贷”第二期合作银行考核评价小组(下称“评价小组”)开展银行遴选考评工作,拟选取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作为汕头高新区“科技专项贷”第二期合作银行,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7月22日至7月28日,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评价小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邮箱:stgxcjj@163.com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7月22日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