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宁市支持工业强市的若干政策意见(2019年修订)》(海政发〔2019〕42号)、《海宁市工业大数据中心和产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计划项目竞争性分配方案》(海经信〔2018〕159号)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专家、部门、属地综合审定,“经编产业互联网与供应链服务平台”终期验收评审认定为A类,拟给予共200万元补助,2019年已获得预奖100万元(海财预〔2019〕462号),本次拟补奖100万元,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异议,可向我局反映,公示时间:2022年7月22日—2022年7月24日联系电话:海宁市经信局信息化发展服务中心0573-87288731传真:0573-87288753,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7月22日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