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推进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的问题,(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区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二、营造浓厚氛围,(区委宣传部、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负责)三、优化后备企业库,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牵头,于每年3月底前向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推荐符合产业政策、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要按照“培育一批、股改一批、上市一批”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对入库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区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四、加大融资支持,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要及时对接上市后备企业,(牵头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行任县支行)五、优化激励政策,(牵头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区财政局)六、汇聚政策合力,(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区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其他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七、优化政务服务,(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区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八、实行问题清单责任制,(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区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九、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区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