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重点文化和旅游项目进行“贷款贴息”,对符合条件的重点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经县筛选推荐到省市文旅部门审核认定的予以贷款贴息,重点支持全县文化和旅游重大战略工程项目、县重点建设项目、产业转型升级项目、融合示范新业态项目等,(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财政局)二、对重点文化和旅游单位实施“以奖代补”,积极组织我县文旅企业申报5A级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分别奖励100万元;组织申报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五星级旅游饭店、国家甲乙级旅游民宿、国家4C以上自驾车旅居车营地,所需资金通过县文旅局管理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统筹安排,(责任单位:县文旅局)(三)加快推进旅行社保证金履约保证保险替代现金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试点工作,切实减轻旅行社负担,(责任单位:县文旅局、河北银保监局)四、支持旅游演艺企业发展,2022年,对持续稳定演出、具有良好市场影响力的旅游演艺企业进行专项支持,根据接待游客数量、从业人员数量、演出收入、纳税金额等指标,省文化和旅游厅对全省旅游演艺企业进行综合考评,给予排名前15位的旅游演艺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根据平台企业文创和旅游商品研发、生产、营销、品牌策划等指标进行综合考评,由县、市推荐到省文化和旅游厅审定后,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支持;对文创和旅游商品示范购物店进行支持,根据商品种类、商品品质、产品特色、经营状况、环境设施、管理服务等指标进行综合考评,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支持,所需资金通过县文旅局管理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统筹安排,(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财政局)六、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拓展业务,(一)联合金融机构,推出善营贷、e抵快贷、景区开发建设贷、景区收益权支持贷等文化和旅游特色金融服务产品,提高文化和旅游企业融资便利性,(责任单位:人行威县支行、县银保监组、县文旅局)(二)引导金融机构成立文化和旅游专项业务部门或文化和旅游支行,加强对文化和旅游企业及时精准服务指导,推动文化和旅游贷款保持稳定较快增长,落实鼓励将文化和旅游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