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12号)文件规定,对符合享受条件的60家企业拟拨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578209.17元,稳定就业岗位1446个,为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现对第二批返还企业及返还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至7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菏泽市定陶区社保中心失业保险服务股反映,逾期或非实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30—22196362022年菏泽市定陶区企业稳岗返还公示表(第三批).xls菏泽市定陶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