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组织开展2021年度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具体申报材料(一)2018-2020年度完成光伏项目并网验收且首次申请补助的业主请提供如下材料,将纸质版资料一式一份递交至我局:1.《佛山市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补助资金申报表》(2021年)(纸质版需双面打印),2.供电部门出具的光伏发电项目《并网验收意见单》,5.相关证明材料(企业提供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二)完成2019-2020年度光伏项目并网验收需再次申请补助的业主请提供如下材料,纸质资料一式一份递交至我局:1.《佛山市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补助资金申报表》(2021年)(纸质版需双面打印),3.相关证明材料(企业提供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三)完成2018年度光伏项目并网验收需再次申请补助的业主请提供如下材料:1.《佛山市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申报表》(2018年版)(纸质版需双面打印),3.相关证明材料(企业提供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个人提供银行账户复印件),(四)个人如需提供银行卡相关申请资料的,三、扶持通申报要求2019-2020年度建成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含企业和个人),申报2021年度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需通过佛山扶持通(佛山市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进行申报(详见附件6),附件:1.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6—2018年建成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进行奖励和补助的通知(佛府办〔2016〕57号)2.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修订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9-2020年)的通知(佛发改新能〔2020〕7号)3.佛山市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补助资金申报表(2021年)4.佛山市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申请表(2018年版)5.光伏项目申请表填写模板6.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操作手册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