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上年度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至2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工业企业和新招商引资建成投产的工业企业作为目标对象,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工业企业每户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当年购买新设备投资额在100万元—500万元(不含500万元)的技改或扩能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家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家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六)支持企业参与标准制定,每项标准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三、资金来源本意见支持企业和项目所需资金从樊城区产业发展支持资金中支出,本意见支持项目不重复享受国家、省、市出台的其他同类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