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竞赛分为河南省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全省技能大赛)、省级行业竞赛和省级专项竞赛三类,第七条全省技能大赛是指由省政府主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筹实施的省级最高规格竞赛活动,一类赛是指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举办或联合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共同举办的跨行业(系统)竞赛,第十三条举办相应级别行业竞赛应当由主办单位向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年度竞赛申请,第四章组织实施第十六条主办单位应当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全省技能大赛组委会负责统一领导省级集训工作,第二十五条河南省世界技能大赛技术推广中心应当为集训工作提供技术保障,一次性竞赛补贴标准原则上为:全省技能大赛每个赛项25万元,省级行业一类赛和省级专项竞赛每个赛项15万元,省级集训基地按每届每个10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事业单位参赛人员在省级以上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成绩特别突出是指代表国家参加世赛、获得国赛前三名、获得全国行业一类赛或国家级专项竞赛第一名,一次性给予金牌、银牌、铜牌选手选送单位高技能人才培育奖补资金10万元,对获得省级行业一类赛、省级专项竞赛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选手分别给予1万元、0.5万元、0.2万元奖励,对竞赛获奖选手以及在选手培养、竞赛组织实施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