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绿色制造试点示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信息提供日期:2022-07-2115:15信息来源: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工业绿色制造的决策部署,我局牵头制定了《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绿色制造试点示范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7月20日附件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绿色制造试点示范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工业绿色制造的决策部署,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绿色制造试点示范管理是指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引导工信领域企业或园区按照本办法要求进行绿色制造试点示范创建,第五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绿色制造的评价、监测和管理工作,第六条鼓励企业和园区开展绿色制造试点示范创建,(三)深圳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基础条件如下:1.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遵守节能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执行国家、行业、深圳市地方标准,(四)深圳市绿色工厂基础条件如下:1.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遵守节能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执行国家、行业和深圳市地方标准,第八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国家绿色制造创建要求及深圳市绿色制造试点示范工作实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拟授予绿色制造试点示范的企业名单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公示,第十五条鼓励深圳市绿色制造试点示范单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报各项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数据中心、能效“领跑者”和水效“领跑者”等示范荣誉,第四章专家库和评价机构管理第十六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绿色制造试点示范评价专家评审工作,或国家及行业标准制订、绿色制造试点示范相关政策制定等,第十九条开展绿色制造试点示范评价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应客观公正,规范开展绿色制造试点示范第三方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