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持新增货运航线航班1.给予新开或加密境内及港澳台地区的全货机航线航班二年补贴,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2.给予首开福州直达国际的全货机航线航班三年补贴,亚洲航线航班补贴按照不超过1万元/飞行小时执行,洲际航线航班补贴按照不超过2万元/飞行小时执行,亚洲航线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二、支持客运发展措施(一)支持新增和加密客运航线航班1.给予新开福州直达至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重庆、昆明、西安、哈尔滨等重要定期航线航班补贴2万元/班,2.给予新开境内空白航点的定期航线航班补贴2万元/班,3.给予新开台湾地区空白航点的定期航线航班补贴3万元/班,4.给予新开亚洲空白航点的定期航线航班二年补贴,往返飞行时间不超过18小时的补贴5万元/班,5.给予新开福州直达洲际空白航点的客运定期航线航班三年补贴,单条洲际航线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二)支持客运基地航空公司发展1.在福州新注册成立且稳定运营满一年的客运航空分(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