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川区农业产业发展奖补办法(试行)的通知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直属机构:《东川区农业产业发展奖补办法(试行)》已经六届区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2022年6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东川区农业产业发展奖补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快全区农业特色产业培育和发展,第二章奖补对象及标准第四条奖补对象:东川区范围内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及农林牧渔业产品销售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第五条奖补标准(一)种植奖补重点支持“一村一品”种植产业发展,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单个经营主体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四)龙头企业创建奖励对新申报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林业龙头企业称号的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第六条总投资超过5000万元(含)的农业投资项目由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产业振兴专项组专题研究,第三章实施流程第八条实施流程严格按照“项目申请→评审立项→公示公告→组织实施→验收审计→兑现奖补”的程序组织实施,由申报主体按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取消其今后一切农业奖补资金申报资格,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