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双江自治县2022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工作的顺利实施,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拟定了《双江自治县2022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一、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双江自治县2022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位于临沧市双江自治县境内,本批次拟征收双江自治县勐勐镇公很社区居民委员会忙袜村民小组、后城村民小组、公很村民小组、大荒田村民委员会新村村民小组、千福村民委员会千福第一村民小组、千福第三村民小组、沙河乡允俸村民委员会允俸第二村民小组,详见《双江自治县2022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二、征收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双江自治县2022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公很社区居民委员会、允俸村民委员会、大荒田村民委员会属于双江自治县的Ⅰ区片,千福村民委员会属双自治县的Ⅱ区片,本批次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详见《双江自治县2021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四、农村村民住宅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本批次拟征收农村村民住宅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本项目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双江自治县2022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执行,本项目拟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详见《双江自治县2022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五、安置途径具体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措施详见《双江自治县2022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双江自治县2022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在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期满5个工作日内,应在公告期满5个工作日内向县人民政府提交《双江自治县2022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无需听证回执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