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企业稳预期促发展十条措施的意见》(扬府发[2021]52号),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支持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的通知》(扬人社[2021]60号)文件要求,经审核,第十七批以工代训补贴发放的共有364家企业,职工6779人,补贴标准为500元/人/月,共补贴资金338.95万元,现将拟以工代训补贴的单位和职工信息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区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公示时间:2022年1月25日至1月29日,联系电话:0514-80981881以工代训公示名单第十七批.xls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