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国家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人民团体等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单位,在依法履行公共管理职责、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或者获取的信用信息,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大数据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单位,第九条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单位应当建立公共信用信息采集机制,第十条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单位应当在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单位应当通过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并逐步实现联网实时提供和动态更新维护,第十三条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单位可采取省级部门统一推送或同级推送方式向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提供公共信用信息,及时向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单位发出复核通知,有关单位在复核后,第十六条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信息安全保护规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或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单位能够直接处理的,应当在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并处理,信用主体向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单位提出异议申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