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局、财政局,高新区工信和商务局、高新区财政中心:根据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第二批、2023年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2〕226号)要求,公开公正的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对企业的申报资料做好指导服务,重点指导企业对资料进行有序装订,申报单位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县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和项目资料,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工信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资〔2020〕241号)文件要求:事后奖补奖励类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验收由各县(区)工信(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在项目推荐实地核验时一并实施,各县区工信和财政部门按照要求推荐时严格进行实地核验,并填写“XXXX年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实地核查验收表”(附件1),重点是设备购置发票要由税务部门进行核对并出具相关证明(参考格式见附件3),各县区及高新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指导项目单位通过省财政“项目库管理系统”上报项目电子文档资料并完成网上审核工作(8月15日前完成2022年第二批项目的网上填报和县区审核、9月30日前完成2023年项目的网上填报和县区审核),各县区工信财政部门将纸质资料按规定时限报市工信局和财政局审核:8月5日完成2022年第二批中小技改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9月2日前完成2023年中小技改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1000万元(含)以上项目推荐报告及相关资料一式七份(市财政局两份、市工信局五份),50万元(含)至1000万元项目推荐报告及相关资料一式三份(市财政局一份、市工信局两份),联系人:市工信局黄亚龙3260477市财政局谢卫芳3262759附件:省厅文件及各县区联系方式.zip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宝鸡市财政局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