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及《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强炳忠等8人遭受事故伤害认定工伤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反映,通讯地址:青川县浙金大道369号(青川县政务服务中心B区),电话:0839-7202543,附件:强炳忠等8人工伤认定情况表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7月20日附件强炳忠等8人工伤认定情况表序号受伤害职工用人单位申请人(单位)事故时间认定时间认定条款认定结论备注1强炳忠新疆志诚天路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志诚天路劳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050320220720《工伤保险条例》十四(一)认定为工伤2苟成榜广元市黄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元市黄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2060120220720《工伤保险条例》十四(一)认定为工伤3杨素琼青川县人民法院青川县人民法院2022052620220720《工伤保险条例》十四(一)认定为工伤4谢勇重庆涵富劳务有限公司重庆涵富劳务有限公司2022051720220720《工伤保险条例》十四(一)认定为工伤5徐春华青川县乔庄镇中心小学校青川县乔庄镇中心小学校2022061020220720《工伤保险条例》十四(一)认定为工伤6任弘青川县林业局任弘2022051220220720《工伤保险条例》十四(六)认定为工伤7程林石河子市仁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石河子市仁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022061420220720《工伤保险条例》十四(一)认定为工伤8高江石河子市仁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石河子市仁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022051720220720《工伤保险条例》十四(一)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