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再次遴选海南华盛聚碳酸酯二期配套项目节能评估机构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海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琼府〔2017〕47号)等有关规定,我委拟公开遴选一家评审机构承担海南华盛聚碳酸酯二期配套项目节能评估工作,以上咨询评审费用控制价为10万元(报价含专家遴选机构评审费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5.须承担过省或直辖市级节能审查部门委托的节能评审业务工作业绩的单位,7.项目负责人(或者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包括资信等级凭证、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凭证、供应商名称在“信用中国”失信查询截屏,包括项目负责人(或者技术负责人)至少8名包含节能环保、电力电气等相关专业评估专家组成团队,按顺序列出团队职务、姓名、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号在“信用中国”失信查询截屏,省级(或直辖市)以上节能报告评审等业绩(最多可提供5个),将严肃按照《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审计厅海南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琼发改投资〔2017〕1845号)处理,三、遴选评分标准(一)资信商务技术部分(90分)单位资信20分、项目团队和技术实力共40分,服务方案10分、同类项目业绩15分,(二)报价部分(10分)四、联系方式招标人: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8楼804办公室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0898-66108539投诉电话:0898-65399890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