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龙科规〔2022〕2号)及《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发展实施细则》(深龙科规〔2022〕3号)相关规定,我局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扶持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领对象及条件1、2020年认定的龙岗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2019年认定未获得龙岗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激励的国高企业,3、2019年、2020年认定后迁入龙岗区的国高企业须在龙岗区注册满一年,二、申领方式各单位按以下步骤进行申报:1、在i龙岗录入账户信息,2、关注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官网(http://www.lg.gov.cn/bmzz/kjj/)通知公告发布的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扶持项目”的公示名单,三、申领时间及要求1、企业须在7月20日-8月19日内登录i龙岗录入信息,3、申领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请未填报统计基本信息的申领单位,在申报前到所属街道经服办填报统计信息,4、2021年认定的龙岗区高新技术企业将在下一批次开放填报,谢小姐,马小姐,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