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强化融资信贷支持,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强化金融服务创新,(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强化市场开拓支持,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着力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十)提升管理水平,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提升创新能力,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提升数字化发展水平,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提升绿色发展能力,(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八)健全帮扶服务机制,(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