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财教〔2022〕5号司前畲族镇党委、人民政府:根据《浙江省财政厅、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度浙江省基层宣传文化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文〔2020〕40号)文件精神及县委重要交办事项落实清单,司前畲族镇大力推进峰门村文化礼堂、状元村文化礼堂大住功能点等宣传和文化示范点打造,取得扎实成效,为进一步推动峰门和状元大住等宣传文化示范点建设打造,经研究,决定给予峰门文化礼堂宣传文化示范点打造补助资金45万元、状元村文化礼堂大住功能点补助资金40万元,专项用于以上两个文化礼堂建设,该款列2022年度“2079999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指标,请你单位收到资金后,严格按照《浙江省财政厅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浙江省基层宣传文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文〔2020〕4号)文件要求,做好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中共泰顺县委宣传部泰顺县财政局2022年1月25日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2022年1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