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驻闽有关单位:根据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福建省“创业之星”“创新之星”人才遴选和支持办法(试行)》(闽委人才〔2020〕2号),现开展第三批福建省“创业之星”“创新之星”人才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如下:一、遴选数量遴选第三批省“创业之星”“创新之星”人才20名左右,三、申报推荐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负责本地区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申报事项的审核推荐,省直有关单位(部门)、中央驻闽有关单位分别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事项的审核推荐,已推荐申报第三批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的申报对象不再推荐申报本批省“创业之星”“创新之星”人才,申报推荐工作全部通过福建省科技厅人才综合业务管理平台(http://kjjl.kjt.fujian.gov.cn/rcps,2、审核推荐单位平台账号与前二批推荐申报时相同(后缀为“-sc”),(二)在线申报及审核推荐1.申报人:经用人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点“提交上一级审核”提交至申报人选择的审核推荐单位,提交后及时告知审核推荐单位审核,3.审核推荐单位:凭省科技厅分配的账号登录平台,对相关用人单位已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三)纸质材料报送在线申报材料经逐级审核推荐提交到省科技厅后将自动获得受理号,纸质申报材料经申报人--用人单位--审核推荐单位逐级审核签章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