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服务公司、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为转变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达到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的,按照《南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靖县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靖政办〔2022〕24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承担项目的服务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四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二、所需提交资料参与申请的遴选主体应提供以下资料: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近两年财务报表、安全生产乡镇证明材料、与其服务内容及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的证明材料,三、申报程序采取自愿申报、乡镇推荐、专家评审等方式公开遴选服务主体,服务主体需填写《南靖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乡镇审核通过盖章后报县农业农村局,证明材料一式三份,于2022年07月28日下班前报县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中心,联系人:吴文蓉,联系电话:0596-6036938,四、遴选办法遴选办法详见《南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靖县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靖政办〔2022〕24号)要求,附件:1.南靖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2.南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靖县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南靖县农业农村局南靖县财政局2022年0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