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1年度促进新一代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企业条件本办法适用于工商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均归属湖里行政辖区内(含自贸片区、火炬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认定(已纳入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库或取得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备案证明文件)的新一代信息产业相关企业,二、资金支持时间和申报时间(一)资金支持时间范围:申报项目需发生在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四、申报材料(一)基本材料:1.《湖里区促进新一代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详见附件),(二)申报项目材料:1.引进奖励:(1)申报条件:近两年入选“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综合竞争力百强、中国软件业务收入百强、中国互联网百强”的企业在湖里区新设立控股独立法人企业,(3)申报资料:①获评“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综合竞争力百强企业”“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的外地企业的证明材料,2.创优奖励:(1)申报条件:首次入选“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综合竞争力百强、中国软件业务收入百强、中国互联网百强”,(2)奖励标准:对获评上述荣誉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3.规上奖励:(1)申报条件:2022年湖里区软件信息服务业统计库在库企业,对2021年1-11月营收4000万元(含)~1亿元且比增50%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4.重点企业骨干人才奖励:(1)申报条件:企业2021年1-11月营收在1亿元以上或年区级税收贡献在100万元以上,(3)申报资料:企业营收或税收相关证明材料,附件:湖里区促进新一代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湖里区信息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代)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