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供销社《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惠州市供销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综合改革及惠农服务资金)的通知》(惠市供发〔2022〕18号)要求,我社组织各县(区)供销社及市社直属有关企业进行申报,于2022年7月5日聘请了具有资质的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核和评审,同意以下5个项目(详见附件)共申请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现对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18日-7月24日,共7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供销社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惠州市供销合作联社2022年7月18日附件:2022年惠州市供销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综合改革及惠农服务资金)项目计划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