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绿色发展的二十六条意见》(丽委办发〔2020〕52号)有关规定,我局自即日起启动对2021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型企业贷款贴息补助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对象2021年度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型企业且2020年度有贷款业务企业(同时满足的按就高原则给予补助),科技“两企”新增企业名单见附件1,二、材料要求1.贷款贴息申请表扫描件(附件2),2.企业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以及银行出具的《借款借据》扫描件,3.长期/短期借款明细账、财务费用-利息支出明细账、2020年银行贷款账户的收支明细、借款利息明细、贷款发放到账的银行收款单据、支付利息的银行付款单据,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5.科技“两企”证书扫描件(申报系统自行下载),6.企业贷款信息明细汇总表扫描件(附件3),三、提交方式兑现材料电子版以附件形式统一提交至指定邮箱:jmjkjk202103@163.com,相关材料请于2022年7月30日前完成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联系人:杨承电话:0578-2600130凭证业务咨询:陈莉电话:18657835612地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1702室附件1:2021年度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型企业明细表.xls附件2:贷款贴息申请表.doc附件3:企业贷款信息明细汇总表.xls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局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