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近期几项就业创业工作通知》(明人社〔2021〕282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援企稳岗促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明人社〔2022〕129号),以下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经审核符合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2022年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情况表序号企业名称吸纳失业人数补贴标准(人/元)补贴金额(元)备注1福建朗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清流分公司1100010002福建德兴源化工有限公司210002000合计310003000公示时间:即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8793539,清流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