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2004年1月9日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发布根据2020年3月20日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修订)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定于2022年8月19日在屏南县自然资源局就我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和标定地价更新成果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公告如下:一、听证的时间、地点时间:2022年8月19日上午10点地点:屏南县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二、听证会参加人员与内容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及社会各界代表,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和标定地价更新成果,三、听证会申请凡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单位和个人,请于2022年8月12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我局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申请提交到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与空间管制股)四、听证会须知1、听证申请人经县自然资源局审核后获得代表资格,2、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和标定地价更新成果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5、经批准后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特此公告!联系单位:屏南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与空间管制股联系人:倪张颖联系电话:0593-3309938屏南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