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秀屿区财政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莆田市财政局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文旅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莆财教〔2022〕38号)原下达荔城区区域标志性文化旅游产品前期策划规划项目(项目单位:莆田五侯秋望文化园)资金30万元,因项目单位归属秀屿区,现予以调整(详见附件),莆财教〔2022〕38号原下达的其他项目资金不变,款列“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科目,绩效目标另行下达,请严格按照《福建省文旅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教〔2021〕27号)的规定,及时将专项资金拨付到各项目单位,并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厉行节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附件:2022年省级文旅融合发展专项资金调整安排表莆田市财政局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7月13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2022年省级文旅融合发展专项资金调整安排表单位:万元序号市、县(区、管委会)补助类型补助对象已下达金额本次收回本次下达1荔城区区域标志性文化旅游产品前期策划规划项目莆田五侯秋望文化园30-302秀屿区区域标志性文化旅游产品前期策划规划项目莆田五侯秋望文化园30合计30-3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