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22年吉林省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农业部分)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发〔2022〕2号)文件要求,靖宇县成功申报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园区覆盖靖宇镇、濛江乡、三道湖镇、龙泉镇4个乡镇,入园企业15户(其中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4户普通加工企业1户),2022年,我县计划安排农产品加工业项目补助资金216万元,根据《靖宇县2022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靖农联字〔2022〕5号)文件要求,根据第三方机构对项目申报企业的评审意见,经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确定吉林省福文人参制品有限公司和吉林参世家药业有限公司为靖宇县2022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项目的实施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向靖宇县农业农村局反映,监督电话:0439-5105123靖宇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