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励对象第一个向凯里市介绍项目投资信息,二、奖励条件(一)工业项目凡申请政府奖励的工业招商项目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与凯里市签订项目投资合同,三、奖励标准(一)工业项目和公共事业项目1.全员招商人员奖励标准:招引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不足3亿元的奖励20万元,招引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以上、不足5亿元的奖励40万元,招引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不足10亿元的奖励60万元,招引固定资产投资10亿以上、不足20亿元的奖励80万元,招引固定资产投资20亿以上、不足50亿元的奖励100万元,招引固定资产投资50亿元以上的奖励120万元,2.第三方招商公司奖励标准:奖励按全员招商人员奖励标准的2倍计算,3.以商招商企业奖励标准:奖励按全员招商干部奖励标准的5倍计算,奖励资金的30%用于直接奖励企业第一个介绍项目投资信息的人员,(二)服务业项目1.全员招商人员奖励标准:按项目一年(以第一次缴税之日为基准计算12个月)实际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10%进行奖励,2.第三方招商公司奖励标准:按项目一年(以第一次缴税之日为基准计算12个月)实际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20%进行奖励,3.以商招商企业奖励标准:按项目一年(以第一次缴税之日为基准计算12个月)实际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30%进行奖励,奖励资金的40%用于直接奖励企业第一个介绍项目投资信息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