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为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升水产品加工仓储现代化水平,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2〕437号)文件精神和项目管理程序的要求,2022年中央财政安排广汉市渔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45万元,实施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建设,完成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3台/套任务,现将项目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贴对象: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备,二、补贴要求:项目实施方案经广汉市政府批复同意之后购置的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备,三、补助类型:项目重点支持水产品清洗、分级、分割、包装、低温暂养、保鲜冷冻、副产品利用等设施设备建设,四、补贴标准:项目设施设备补助不超过总投资的30%,项目具体实施单位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45万元,实施方案至少包括建设条件、建设内容(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基本情况、现有设备情况、申请补助设备情况、加工和仓储保鲜能力提升情况等)、投资概算、资金筹措等,四、截止时间:2022年7月21日18:00前,请广汉市符合要求的企业积极申报,广汉市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7月18日(联系人:高寒松联系电话:15984917076邮箱:215530465@qq.com,)附件:广汉市2022年中央财政渔业补助资金项目(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补助)实施方案格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