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关于开展蓬江区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核查的通知

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 2022-07-18
各新能源汽车经销商、消费者:根据市发展改革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核查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核查对象因车辆行驶里程或申请资料未达到《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江门市新能源汽车购置地方财政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而未能2021年度以前予以清算,三、核查材料补贴对象按照核查通知要求,个人购车用户向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发展改革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单位购车用户向单位注册地发展改革部门提交申请材料,补贴对象为个人的可以委托新能源汽车销售机构代为提交申请资料,4.汽车生产厂商或销售商提供的车型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批次凭证及有关技术数据文件,5.汽车生产厂商或销售商提供的车型销售获得国家补贴在全国各省(市、区)销售价格情况(含去除最高、最低合同价格的算术平均价格和加权平均价格等),6.汽车生产厂商或销售商提供的新能源汽车产品一致性和材料真实性承诺,单位购车用户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还须提交汽车销售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由车主签字确认的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委托书(附件2)等材料,四、核查要求蓬江区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核查材料申报于2022年7月29日截止,有关单位或个人请于截止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交通能源股(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二路18号主楼9楼910室),区发展改革局汇总车辆申报材料后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核查的通知2.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江门市新能源汽车购置地方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江发改产业〔2019〕882号)3.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委托书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7月18日附件:1.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核查的通知.pdf2.附件2:江发改产业〔2019〕0882号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江门市新能源汽车购置地方财政补贴实施细则.pdf3.附件3: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委托书.doc。

更多精选

  • 2022-07-18 00:00:00
  • 2022-07-18 00:00:00
  • 2022-07-18 00:00:00
  • 2022-07-18 00:00:00
  • 2022-07-18 00:00:00
  • 2022-07-18 00:00:00
  • 2022-07-18 00:00:00
  • 2022-07-18 00:00:00
  • 2022-07-18 00:00:00
  • 2022-07-18 00:00:00
  • 2022-07-18 00:00:00
  • 2022-07-18 00:00:00
  • 2022-07-18 00:00:00
  • 2022-07-18 00:00:00
  • 2022-07-18 00:00:00
  • 2022-07-18 00:00:00
  • 2022-07-18 00:00:00
  • 2022-07-18 00:00:00
  • 2022-07-18 00:00:00
  • 2022-07-18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