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享受对象(1)城镇零就业家庭、夫妻双失业家庭成员中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且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城镇登记残疾失业人员,(4)女满45周岁、男满55周岁及其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5)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6)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8)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规定的需要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其他人员,3.政策内容及标准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沙湾市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补贴包括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以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4.申请流程在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可按月向市人社局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由单位拨付至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