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型和条件(一)创业领军人才(领军、孵化)主要支持:带团队、带技术、带项目来园区创业的人才,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认缴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现金出资不少于200万元,5、申报企业应于2020年1月1日后在园区注册或拟注册,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认缴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现金出资不少于200万元,4、申报企业应于2020年1月1日后在园区注册或拟注册,2、申报人原则上应于2022年1月1日后引进至园区工作或是即将引进到园区的人才,4、申报人所在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由国内外院士、国家级专家、各级科技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4、申报企业应于2020年7月1日后在园区注册或拟注册,三、其他相关事项1、有异地迁入的企业申报创业领军人才(领军、成长、孵化)项目和青年专项项目的,3、申报人股权占比是指在注册资本中认缴金额占比且不含技术入股,申报人在申报企业货币出资计算:申报人在持股公司的实缴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货币出资,申报人在申报企业占股计算:申报人在持股公司的认缴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认缴股权占比,7、创业领军人才(领军、成长、孵化)项目及青年专项项目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将企业总部设立在园区,创业领军人才项目支持企业与团队两类用户申报,3、申报咨询: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热线:0512-67068000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0512-67068090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0512-66681651申报技术支持:400-8696-086咨询邮箱:siptech@sipac.gov.cn(申报材料以网上申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