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拨付2022年第四批稳岗返还资金工作有关情况根据《省人社厅等3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政策的通知》、《省人社厅等5部门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市本级和9个县(市、区)3071家参保单位符合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拟发放补贴资金21241318.91元,在3071家拟发放稳岗返还参保单位中,应按照上年度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50%标准给予稳岗返还,补贴资金3082269.58元,应按照上年度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90%标准给予稳岗返还,补贴资金18159049.33元,会议研究同意拨付稳岗返还资金,二、研究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落实和规范化管理工作有关情况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省人社厅通知要求,为促进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强化培训补贴资金风险防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市本级2019年以来职业技能培训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补贴性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征集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和补贴标准修订建议的公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关乎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切身利益,研究拨付2022年第四批稳岗返还资金工作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