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内给予每人500元/月补贴,三年内给予每人1000元/月补贴,在执行扬州市“人才新政15条”分别补贴30万元、15万元的基础上,在执行扬州市“人才新政15条”分别补贴7万元、5万元的基础上,按“一事一议”可给予最高1000万元项目资助,给予新引进的创新创业团队300-600万元资助,给予新引进的国家级重大工程入选者和海外优秀高层次人才最高500万元资助,给予新引进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50-200万元资助,给予新引进的创业博士20万元、创新博士15万元资助,中介组织引进顶尖人才来新城落户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个人引进顶尖人才来新城落户最高给予25万元奖励,一次性给予入选人才用人单位100万元奖励,青年创业领军人才最高给予100万元资金资助,青年创新领军人才最高给予50万元资金资助,对省乡土人才“三带”名人、能手、新秀在我区新办创业项目的给予最高20万元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