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研究生培育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将于2022年8月11日起正式实施,通过培育发展资金全力支持高层次人才引培、校企合作、科研成果转化、平台载体建设以及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运营等工作,▲东莞市名校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五周年成果总结会暨2021年科创训练营结业仪式在松山湖举行,我市出台了《东莞市研究生培育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由市级财政安排用于推进我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的资金,主要支持高层次人才引培、校企合作、科研成果转化、平台载体建设以及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运营等各类工作,包括为在相关联合培养(实践)单位进行联合培养(实践)的研究生提供生活补助、交通补助,支持高校院所在莞设立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或通过委托方式开展研究生培养(实践)工作,在市内企业联合培养(实践)的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不超过25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不超过1500元,在市内新型研发机构(平台)或事业单位联合培养(实践)的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不超过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支持联合培养(实践)单位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可按照不超过5万元/门的标准给予补助,建设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工作站并参与评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