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经信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浙大-乐清智能电气研究基地运营合作协议》(简称《运营合作协议》)和《浙大紫金港-乐清数字经济创新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经评审考核及公示无异议,符合补助要求,现下达第二年度考核费45万元及下一年度运营费85万元,合计130万元,希望你公司继续做好浙大紫金港·乐清数字经济创新基地(浙大一乐清智能电气研究基地)的运营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大在技术、人才和项目等创新资源的对接,为我市打造全省数字经济创新示范“飞地”做出贡献,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乐清市财政局2022年7月15日(此件公开发布)乐经信〔2022〕59号关于下达浙大紫金港乐清数字经济创新基地(浙大乐清智能电气研究基地)第二年度运营考核资金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