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机构:为建立完善我区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对符合要求的金融租赁或融资租赁机构开展入库备案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入库备案条件依法在深圳设立,获得融资租赁业务许可,积极为龙华区企业提供服务,每年度服务区内企业数量不少于2家,二、备案申请材料(一)龙华区融资租赁备案申请表(见附件),(三)营业执照复印件、融资租赁业务许可证明材料复印件,联系电话:0755-23336058,一律取消入库备案资格,三、备案申报时限自公告发布日至2022年7月22日四、注意事项(一)金融租赁或融资租赁机构入库备案后,考核事项另行通知,取消备案资格,电话:0755-23332882,附件:龙华区融资租赁备案申请表深圳市龙华区金融工作局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