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辛泰瓦日铁路安全保护区范围的通告为确保高速铁路运营安全,根据《山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划定辛泰、瓦日铁路(部分线路、隧道)安全保护区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辛泰、瓦日铁路(部分线路、隧道)安全保护区线名隧道名行别线路起止里程全长(米)自铁路隧道结构外侧起向外距离(米)所属镇(街道)线路左侧线路右侧辛泰路基单K68+165-K69+700段15351212苗山镇辛泰路基单K69+700-K70+000段3001515苗山镇辛泰桃园1号单K77+495—K77+601段1065050苗山镇辛泰桃园2号单K77+871—K78+388段5175050苗山镇辛泰孟家峪单K88+812—K89+204段392.15050苗山镇辛泰庙子苓单K90+262—K90+742段4805050苗山镇辛泰峒子山单K93+353—K94+204段8515050苗山镇瓦日小崮山双K1049+548-K1050+838段12905050鹏泉街道二、辛泰、瓦日铁路(部分线路、隧道)安全保护区范围划定后,铁路运输企业将进行勘界,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并根据平面图设立标桩,铁路沿线有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和人民群众要予以支持和配合,三、企事业单位、组织和人民群众在铁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或其它活动时,要遵守《山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2022年1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