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乐清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乐亩均领〔2022〕1号)、《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乐政发〔2020〕3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提高2021年度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准确度,经各乡镇(街道)、功能区对企业实际用地面积核实公示后,现对全市规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用地面积予以公示,一、公示日期:2022年7月14日至7月21日,二、对公示面积如有意见和异议的,请向乐清市“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三、联系电话:62556733,62557217,乐清市“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7月14日规上工业企业2021年度“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用地面积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