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类型及条件本次省级产业园申报类型为跨县集群产业园、特色产业园,对照《2021—2023年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关于申报对象和数量、申报条件等要求,跨县集群产业园牵头实施主体必须是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或上市企业,粤东西北地区各县(市、区)、省供销社、省农垦集团公司可申报建设1个特色产业园(省供销社、省农垦集团公司申报的产业园建设地点必须在粤东西北地区,特色产业园牵头实施主体原则上是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或省级以上扶贫农业龙头企业,三是鼓励支持建设成效较好、具有发展空间和发展潜力并通过省级验收的特色产业园继续申报(建设项目不得重复),省级产业园实施主体在当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时间须在产业园申报截止时间之前,跨县集群产业园、特色产业园必须提前落实不低于50亩/园标准的产业园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申报粮食生产装备产业园的各市须落实的建设用地规模视规划产能情况综合确定,四、申报要求(一)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包含申报请示文件和经市、县(市、区)级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同意批准的建设规划方案、建设规划佐证材料和资金使用方案,申报材料中建设规划方案、建设规划佐证材料、资金使用方案单独成册,(一)申报程序1.跨县集群产业园由核心区所在地的市级人民政府向省农业农村厅申报,省供销社须经产业园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申报,附件:1.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拟推荐入库基础信息表2.2023年现代农业产业园基础信息表(表一至表四)3.2023年现代农业产业园牵头实施主体基础信息表4.2023年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资金使用方案计划表(模板)5.2023年现代农业产业园绩效目标表6.统计上大型企业划分标准广东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7月12日(省农业农村厅产业园办联系人:阮坚、叶贞京,电话:020-37236548)相关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入库工作的通知(附件1-6).docx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