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决定在全省开展省级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以下简称省级农业国贸基地)创建申报工作,加快培育建设一批面向国际市场、对标国际标准、打造国际品牌、迈向国际价值链中高端的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认定10个左右产业集聚度高、生产标准高、出口附加值高、品牌认可度高、综合服务水平高的省级农业国贸基地,三、申报主体和申报条件(一)申报主体一是市场主体自主建设的基地;二是政府主导的跨村跨镇跨县的区域性基地,贸易型基地:以向农产品出口企业提供综合性贸易服务为主的基地,申报服务贸易型基地的市场主体,应有在境外开展或向境外提供农业生产服务的业务,二是出口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已在海关部门注册备案(产品无备案要求的除外);在境外开展农业生产服务业务且有投资实体的,应按照规定已在有关主管部门完成对外投资备案;鼓励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内市场主体积极申报,重点对申报主体近3年年均出口额和营业收入、注册备案情况等指标性条件进行认真审核,收到各市县农业农村局书面推荐意见和申请材料后,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的基地,由省农业农村厅认定为海南省“省级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基地认定有效期为3年,由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实施动态管理、有进有出,对获得省级农业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的主体给予不高于30万元奖补,由省农业农村厅认定为海南省“省级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申报主体在基地产品包装、标签、广告宣传中可以使用“海南省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联系人及电话:省农业对外交流合作中心张红亮:65812536、13518061646省厅交流合作处朱文婷:65236566附件:1.海南省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申报表(生产/加工/贸易)(省级)2.海南省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申报表(服务贸易型)(省级)海南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7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列表:附件1海南省省级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申报表(加工型贸易型和生产型).doc附件2海南省省级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申报表(服务贸易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