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生态工业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意见》(松委发〔2021〕18号)、《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阳县生态农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松政办发〔2020〕3号)、《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品牌创建与质量建设的若干意见》(松政发〔2013〕85号)规定,经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申报、属地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初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拟对2021年度符合政策中的“标准化创建”“产品认证”“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争创品牌”等项目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发放奖补资金,共计471.4万元(清单见附件)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2022年7月13日—2022年7月20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一、通过电话提出意见,联系电话:0578-8063314,联系人:蓝琴燕,二、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松阳县西屏街道青云路208号,邮编:323400)三、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印章,附件:附件:松阳县市场监管局2021年度涉企政策拟奖补情况汇总表.xlsx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7月13日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