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强化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产出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全面提升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产出成果的保护水平,推动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产出成果的保护水平和覆盖范围显著提高,三、工作措施(一)加强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全周期知识产权服务管理,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产出成果应当及时办理成果登记,(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市场监管局)(二)健全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加强项目全周期知识产权管理,推动项目承担单位建立职务科技成果知识产权风险评估机制和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三)建立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产出成果专利申请绿色通道,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根据产出成果特点,完善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产出成果的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机制,(责任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科技厅)(四)发展壮大知识产权申请代理服务机构,针对性提升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产出成果代理水平和授权率,促进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形成的高价值发明专利转移转化,文件下载:桂科政字〔2022〕54号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产出成果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措施》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