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2022年6月20日(公开方式:公开)防城港市支持稳外贸稳消费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精神,奖励单个企业的限额:进口不超500万元人民币,出口不超300万元人民币,对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亿元至30亿元(含)、30亿元至50亿元(含)、50亿元至100亿元(含)、100亿元以上的商贸批发企业(含国际贸易),给予每家6万元奖励,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每家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对当年累计销售额首次突破3000万元、5000万元、7000万元、1亿元(含)及以上,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奖励,对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且累计增速达10%、20%、30%及以上的限上零售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当年累计营业收入首次达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及以上,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的奖励,每年给予3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