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游县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稳定经济增长的政策意见》(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6号)文件精神,拟对二季度工业物防进行补助,其中4月份32家、5月份36家、6月份36家,(具体项目见附表)公示期自7月13日至7月19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联系电话:0570-7018391(监察室)二季度工业企业进口物品防疫补助清单(4月份、5月份、6月份).docx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7月13日。